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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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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将2019年度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形式调整为“零”接触审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请于3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按属地原则发送到单位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的电子邮箱(附件1)。各审核点将根据电子邮件内容进行考后资格审查。

凡逾期未发送审查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证书;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考生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发现,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13日。

二、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的资格审查有关材料:

(一)《2019年度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签名)原件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二)考生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学历(位)证(后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前学历证明)原件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都需提供);符合报考中级条件第1、2条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三)考生本人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从事医疗器械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查。

附件:1、2019年度医疗器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在线审查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

2、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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