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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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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公告已发布,中公医疗卫生人才网收集整理全国医疗卫生招聘考试资格审查通知。更多医疗卫生招聘资格审查信息,可点击内蒙古医疗卫生招聘资格审查栏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组成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由呼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四)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报名登记表》。未打印《报名登记表》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7日至6月9日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网上报名”栏目补打。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3.取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的专业报考,但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相应学历阶段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能够按期毕业的证明。具有国境外高校学习经历的,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应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有效。

4.应聘岗位所需资格准入证、职称证等其它证件原件。

5.应聘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附件1)。

7. 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仍在存续期内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附件2)。确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供同意报考材料的,需在资格复审阶段签订承诺书(附件3),并务必于体检结束后5日内补交同意报考材料。

8.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在档案保管部门存放档案的,在档案存放证明中应明确存入时间。

10.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jpg格式,照片中不得含有身份证、姓名等个人信息)。

1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5)各1份。

12.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应聘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纳入递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面试相关事宜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

(二)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单》。

三、强化监督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有关人员责任。

(二)报考人员须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监督举报电话:0471-4606783(请于工作日内拨打)

咨询电话:0471-4606265(请于工作日内拨打)

附件:

1.参加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审批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参加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审批表(其他人员)

3.延期提交同意报考材料承诺书

4.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5.面试语种确认书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hpta.org.cn/html/4/content1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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