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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玉泉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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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玉泉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玉泉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公司简介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国有资产的管理、投资和运营,对不良资产的收购、盘活,产业招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等。

为更好地推动玉泉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及服务招商引资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满足国资企业发展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结合公司的发展定位与实际情况,围绕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方向,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实现高质量发展,现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引进专业人才参与公司经营。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玉泉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

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玉泉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6日以后出生的);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及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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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人员;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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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优仕英才人才招聘网(http://www.nmgysyc.com)。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一 7月15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简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学历、学位及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

7.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资格的,责任自负。

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8.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报名材料。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11日9:00一7月18日17:00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简要说明理由退回,应聘人员根据“退回”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应聘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前,可自行修改信息。对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完成后请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7月20日9:00

报名成功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9:00——11:00

3.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4.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选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网站自助查询。

7.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8.本次招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环节出现缺额的,每个环节仅递补1次。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5: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5:1比例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对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高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照2张。

4.对资格复审环节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事业单位面试

5.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笔试分数相同情况下,学历层次较高人员优先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当日,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5.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2.考察将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3.考察方式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4.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被考核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1.通过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按规定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 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存在影响聘用情况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 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浙江公务员

3.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转为正式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须签定《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诚信档案。对聘用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一年,自发布考试总成绩公告起算。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考试总成绩有效期内出现 人员空缺时,可从相应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被聘用人员需服从用人单位的岗位分配调整,对不服从分配者,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工作执行回避制度规定。对违反招聘纪 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 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简章未尽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政策咨询电话: 0471-3595021

技术咨询电话:18547173303

监督举报电话:15661088075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招聘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附件:2023年玉泉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聘用人员岗位表.xls

2023年玉泉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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