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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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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已发布。根据内蒙古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要求,现将我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岗位资格复审时间签到资格复审签到地点
1.学生社区辅导员01

2.学生社区辅导员02

3.学生社区辅导员06

2023年6月14日上午8:30内蒙古大学学术会议中心2号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内蒙古大学院内)。
4.图书馆教辅

5.生物医学研究院实验动物房、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大数据中心教辅

6.外国语学院电教室教辅

7.计算机学院计算中心教辅

8.学报编辑部自然科学版教辅

9.财务处预算科、稽核科、核算科科员1

10.财务处预算科、稽核科、核算科科员2(项目人员)

2023年6月14日下午14:30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 面试准考证。(2023年6月10日起可登录http://112.125.25.53/nmgdx2023/打印)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专科、本科、研究生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需要明确学历、授予学位所属学科门类、所学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信息)。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证明本人外语水平达到所报岗位外语水平要求的证书或成绩单。

5. 有计算机要求的岗位,须提供证明本人计算机水平达到所报岗位计算机水平要求的证书。

6.应聘高校毕业生定向岗位的人员均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留证明。

7.属于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定向岗位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本人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8. 应聘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9. 应聘社区辅导员01、02、06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与报名时上传附件一致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原件和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必须加盖党的部门公章)。

10.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请自行登陆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p.imu.edu.cn/),从“我的申请”中“查看简历”导出打印)。

12.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以上2-9项证件或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第10-11项材料要求提供原件一份。对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工作人员现场在《面试准考证》上加盖合格章和人事处公章。

(三)资格复审主要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要求

1.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 笔试排名接近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次的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随时保持所提供移动电话的畅通,递补工作以电话方式通知,同时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者,取消面试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1次。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4.在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拨打电话:4992230告知。

二、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

2023年6月18日(早7:00到场签到候考)

(三)面试签到地点

内蒙古大学学术会议中心8号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内蒙古大学院内)。

(四)面试方式

1.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2. 面试满分为100分。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学校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五)面试要求

1.考生须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抽签,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抽签和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2. 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考生在整场面试过程中不允许使用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后各类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线电接收器等)须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返还个人。如有未上交通讯工具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4.考试中途考生不得随意离场,请考生做好相应准备。

5.面试考场设有候考室、候分室和面试室。参加面试考生须严格按照考场工作人员指挥参加面试,不听指挥及擅自离场者,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6.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7.严禁将书籍以及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讯工具带入面试室;严禁将试题、答题纸带出面试室。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违反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项

1.考虑疫情有可能对本次考试带来的不确定影响,请应聘人员从即日起至面试期间,随时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移动电话的畅通。如因应聘人员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到重要事项的通知,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因疫情防控需要,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请刷本人二代身份证进校,请应聘人员提前安排好入校时间,确保按时到达考场。如无法进校,请联系18548587261。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的要求执行。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471-4992230

2.监督电话:0471-4995765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9日附件【附件:内蒙古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xls】已下载次

附件【2023年同意报考证明.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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